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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2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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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上海市经济繁荣,就业创业机会很多,但因竞争能力或者公司经济问题导致失业的劳动者也不少。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为了保障基本生活,应该如何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上海市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办理失业登记: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的劳动者,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但下列人员除外:持有残疾证者;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因病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2、各类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

  (1)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凭学校出具的毕(肄)业文凭;

  (2)初、高中毕业生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

  (3)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凭释放或解教证明;

  二、上海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

  (一)个体户及帮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

  1、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按其2003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5541元和1108元。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按本人和帮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缴费比例

  (1)业主:3%;

  (2)帮工:由业主缴纳2%,本人缴纳1%。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

  (5)办理失业登记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有《劳动手册》者无须携带证件照,18至24周岁的男青年还须提供其兵役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初次办理《劳动手册》,可以由学校到所在地的区或县职业介绍分中心。

  (二)非正规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

  1、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但2004年度不得超过5541元,不得低于570元。

  2、缴费比例:3%。[page]

  注:由所在社区载体负责按月代收代缴。

  三、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上海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已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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