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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再失业可继续享受大病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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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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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都可参加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那么,对于就业后失业是否可继续享受大病医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在已缴费医疗保险年度内,就业后再失业的参保者,还能继续享受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如果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的当月起,就开始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了。但是,如果其在已缴费医疗保险年度内再次失业的,则还能继续享受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但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来说,不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而是按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待遇,但这部分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以后未就业的,也可以参加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

  对于在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在已缴费医疗保险年度内还可以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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