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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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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医疗保障,是当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需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措施,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2、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就业方式、医疗消费水平、收入水平进行调查和测算,结合实际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和办法。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缴费水平、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要先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逐步将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各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服务方式,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就医结算。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人数、费用收支等情况要单独统计。

参见:《关于转发《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社秘〔2003〕163号)

发布日期: 2003年7月4 日

执行日期:2003年7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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