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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新生儿可享受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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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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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扬州市区(即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生儿都可以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市区所有取得户籍的居民今后都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实现全民覆盖。
  按照省和市政府全民医保的要求,所有城市居民都要实施医保。我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自5月9日启动以来,特困居民、老年居民,一般居民以及未成年居民都被纳入了医保范围内。但是记者在社区劳动工作站调查时发现,由于未成年居民以学籍为门槛,只有市区幼儿园和在校(含各类职校、技校)的中、小学生才能享受医保,造成新生儿以及没有学籍的未成年人被挡在了医保的门外,形成了市区医保的盲点。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在社区多方面收集相关信息,日前出台了《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补充了未取得学籍的未成年人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法。
  降低门槛:新生儿参加医保
  医保处处长王红曼介绍说,此次调整的重点取消了未成年人参保的学籍要求,降低门槛,凡0—18周岁取得扬州市市区户籍的居民都可以参保。王红曼强调,他们推广的重点对象为0-2周岁学龄前儿童。
  调查显示,新生儿患病期间,常常因为高昂的药费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此次推出的补充办法就是要让所有的市民从出生开始,就可以享受到医保福利,大大扩大了医保范围。王红曼指出,只有市区户籍的新生儿才能够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外籍华侨子女等即便在扬州定居,倘若不具有市区户口,都不能申报。
  两年内可在家门口申报
  据了解,非在校学生由于没有学校组织,他们申报则参照一般居民参保个人医疗保险缴费的筹集程序执行。王红曼告诉记者,非在校学生申报工作将在社区劳动工作站进行,居民们只要携带上户口本、一英寸照片一张等相关证件到社区登记即可。但新生儿必须先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然后才可以申请医保。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能及时享受医保,市医保处将城市居民医保启动期定为两年,也就是说两年内市民可以随时到社区申请,经过审核后在领卡的次月就可以享受医保。王红曼表示,两年后申报工作则统一定在每年的4月1日至5月31日集中办理(续保手续也在此期间办理,续保一次,享受一年)。
  标准按未成年人计算
  据了解,此次非在校学生医保缴费标准将按照未成年人参保的缴费标准,也就是每人每年按90元标准筹集。其中,由家庭缴纳60元(父母双方有单位的由父母一方单位报销3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0元;属于特困居民家庭的“未成年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90元。由于是未成年人,非在校生同样不设立门诊个人账户,他们将领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除门诊费用外,住院和特殊病种的结算都是按照市区统一的医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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