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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实行市级统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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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自即日起,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按照“市级统筹、分级分层管理、风险调剂、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12年起,石家庄市区与周边正定、藁城、栾城和鹿泉(简称四组团县(市))、矿区进行市级统筹试点,先期运行一年,其他县(市)设立3年过渡期,从2012年至2014年,要逐步与市级政策接轨,成熟一个纳入一个。2015年起,全部执行市级政策。

  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纳入市级统筹的居民,实行统一医疗保险待遇后,与市区原政策相比,职工医保主要提高了五项待遇。

  统一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不住院也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基金给予报销一定数额门诊诊疗费的制度。市级统筹前,全市均未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普通门诊统筹,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设立起付段,起付段以内的由参保人自负,起付段以上部分按比例限额报销。

  起付段的设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9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年度支付限额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所就医医疗机构级别划分,其标准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年度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

  医保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了

  按新政策,职工医保住院病人的报销比例在原市区基础上,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报销金额段划分,在岗职工报销比例,由78%—90%提高到84%—92%。

  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

  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平均工资的6倍。2010年,石家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460元,因此,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6.5万元提高为2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由14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提高了慢性病人的门诊待遇水平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和普通病种门诊统筹共设一个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比例按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支付比例执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年度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2500元,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1500元。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就高计算,限额不累计。

  统一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账标准

  市级统筹前,各县(市)、矿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账标准不同,市级统筹后,各县(市)、矿区统一按照市区标准建立个人账户。(陈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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