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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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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1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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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起算时间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自己在08年1月1日之后已经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已经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依据本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只要自己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签订,如果单位拒绝签订就应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因此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就应该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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