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处理时间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06:29
人浏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经常会发生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发生争议后如果双方能和解是最好的,不能和解的话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否则很有可能过了申请时效。那么劳动仲裁处理时间限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流程

  1、劳动仲裁的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1、劳动仲裁需要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证据。

  2、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所需要准备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劳动仲裁处理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劳动仲裁处理时间限制”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间届满之后,再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便不再进行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