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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托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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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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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委托

(1)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代管档案窗口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2)双方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各持一份备查;

(3)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开具调档函;

(4)委托人持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地领取本人档案;

(5)双方拆启档案,清点档案材料并填写《档案材料清单》,《档案材料清单》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各持一份。

2、单位委托

(1)委托方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需托管的职工档案,到代管档案窗口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2)双方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书》,各持一份备查;

(3)双方拆启档案、清点档案材料并填写《档案材料清单》,《档案材料清单》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各持一份。

地点:省劳动保障厅东办公楼4层省职业介绍中心

联系电话:261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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