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节假日加班费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23 19:26
人浏览

  我国的工资是有基本工作以及福利费还有加班工资以及还有其他一些福利上的区分,面对节假日的加班费来说,和周末加班的工资计算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说面对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来说,我们到底是如何进行计算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节假日加班费怎么计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节假日加班费怎么计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

  我国法定节假日有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三、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节假日加班费怎么计算问题的解答,面对节假日的加班情况来说,是采用300%来计算节假日工资的。并且我们也要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