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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怪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3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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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射阳日报社 严羽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的问题,不少地方“政府花钱买岗位”,以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可是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招工困难,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形成了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怪圈”。

“怪圈”之一: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社区服务岗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2000年底的1100万个增加到2001年底的1500万个,但这些岗位“虚位以待”,无人应聘。而与此相对应的另一组数字是,当前国企下岗职工人数为620万人左右。2001年上半年,上海首次尝试“政府花钱买岗位”,以安置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武汉、乌鲁木齐沈阳杭州、兰州等一些大城市纷纷效仿。然而,经过一年来的实践,效果并不理想。武汉市市属国企再就业服务中心有下岗职工4.7万人,为援助这些下岗失业工人,2001年7月,武汉市政府斥资640万元购买了2000个岗位,全市7个城区劳动力市场联合举办了专场招聘会,吸引下岗职工进场应聘。可全市仅有907人应聘,最后只有296名下岗职工上岗试用,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零。沈阳、杭州、兰州等城市“政府花钱买岗位”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在许多市区劳动局,真正出现了“岗位积存”、无人问津的现象,而一大批失业人员却又找不到工作。

“怪圈”之二:有人拣职业,有职业拣人,当前,有些下岗、失业职工四处奔走找工作,而同时他们对工作又挑肥拣瘦,脏的岗位不愿干,累的岗位不愿干,工资低的岗位不愿干,因而处处不合心,眼高手低,无法就业;然而有些部门在招工时却又十分考究,对年龄、学历、性别和技术的熟练程度要求都很高,这些“完人”在下岗失业职工中属于“稀有”类。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部分劳动力市场“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局面。山东省威海市是全国劳动力市场改革试点城市,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都喊难的情况同时存在。2001年上半年,威海市区劳动力总需求11000多人,到市场求职的各类劳动力7000多人,劳动力市场累计空岗3000多个。用人单位因招不到所用人员而发愁,劳动者则抱怨工作难找。威海市第三产业劳动力需求位居首位,所需各类劳动力8269人,占需求比例的71.64%。而在第三产业中,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市场需求量很大,共需求5108人,占总需求量的44.26%。这些部门一般对从业人员要求较低,包容性大,可供择业的空间和余地较大,但却不被失业人员看好,原因在于,这些个体私营经济属“非正规部门”。这就形成了这些部门的岗位空缺。择业者看好的是国有企业,可是国有企业用工在大幅度减少,即便用工,对应聘人员的要求也很高,而在失业人群中能达到这种“高标准”的人又很少。这就形成了“人拣职业”和“职业拣人”最后都“高不成低不就”的状况。

“怪圈”之三:有人留“中心”,有“中心”留人。为了妥善安置下岗和失业职工,各地都成立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中心帮助下岗职工谋求职业,让职工尽快走上自食其力之路。在职工没有找到工作之前,中心每月发给下岗失业人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最长可持续三年。因此,有些失业人员看中了每月一百多元的“基本生活费”,他们一边拿着“基本生活费”一边“隐性就业”,因而赖在“中心”不想走。可是,也有些服务中心以种种理由,“留住”失业人员不予放行。安徽省合服市某建筑单位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已一年有余,他们向自己所在企业提出愿意提前出中心的愿望,却遭到了企业的拒绝。企业劳资处的同志算了一笔帐: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其基本生活费是三方共同承担的。若一个职工在中心呆上三年,按每月基本生活费168元计算,所在企业三年只需支付2000元左右,其余由政府和其他方面解决。如果职工要提前出中心,企业要付给这个职工约4000元的基本生活费,另外还有因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的工龄补贴等费用数千元乃至上万元,企业觉得不合算,有时也拿不出。不如让下岗职工就留在中心。这样就出现了“有人赖在中心不想走,有人想离开中心却走不了”的怪现象。

以上三个“怪圈”的存在,给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导致了政府好心办不成好事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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