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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总让员工做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3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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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12月4日《劳动午报》报道,近日,某单位6名员工迎着寒风、光着脚一字排开在大街上奔跑着高喊口号:“我没有完成任务罪该万死!我没本事没能耐,我不是人……”引来众人驻足而观。这6名员工,只因为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接受了老板的惩罚。在大多数人看来,这6名员工屈辱地选择了服从老板,而没有选择自尊。

  代替老总前夫挨骂讨薪

  20多天前的《现代快报》有篇报道,一家单位的女老总因离婚的事儿心烦,就不给员工发工资了。一名员工因刚结婚买了新房,还房贷压力大,就找女老总讨工资,却碰了个软钉子,只好向“调解委员会”求助。他的一句话“有本事去找你前夫拼去,跟我们较劲算什么玩意儿”,激怒的女老总和他对骂起来。女老总平静后对调解员说,公司欠这个员工2700元工资,想要工资就让她骂一顿解气。结果女老总就如骂前夫一般,把这个员工骂了个狗血喷头。女老总气消了,承诺回公司就发工资。调解员笑着安慰发愣的员工:代替老总的前夫挨了一顿骂,问题解决了。

  看来尊严只值2700元。

  老工人称为自尊丢了工作不值

  8月,西安城北一建材家居批发市场陶瓷精品区内的一家商户,让没有完成业务的四名员工,从百米开外的两个不同方向,跪行至陶瓷店门口……为了养家糊口,员工放弃了自尊。

  驻马店曾有个粮食国企的老职工,企业改制后,他还以为工人是“老大哥”。有次见到一位认识的市级领导到企业视察,他居然敢凑上前拍领导的肩膀叫“老哥”,这让陪同市领导的企业经理觉得“太不像话”,事后骂他没“成色”,让他写“深刻”检查,在全公司职工大会上检讨。这个工人很自尊,不同意,结果企业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名,将其“开除”。

  这个老工人为了自尊丢掉了工作,多年以后,他说,为了“自尊”丢掉工作,不值。

  专家看法

  尊严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就如一道单项选择题,是要钱要工作,还是要自尊,只能选择其一。自尊似乎总是属于强者一方,可强者若是无德的话,总喜欢用弱者的屈辱来满足自己的尊严。就像有些用人单位,管理者可以喝斥被管理者,但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不允许和上司顶嘴。有人讲,这就是企业运行的规则,如果你想反驳上司的意见,那就升职到比上司更高的职位。[page]

  体面劳动让劳动者生活得更有尊严。人们为这个口号的实现努力多年,更深切地体会到,没有物质基础和道德的提升,口号难以成为现实。假设不能严格执法保障劳动者合法经济权益,对于多数劳动者来说,只能对管理者委曲求全,得到本是自己应有的法定权益。然而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就如谩骂体罚劳动者,依法应受到处罚,但实际上谁见过老板为此受过处罚?一则是这种纠纷属于民不告官不纠的劳动纠纷,接受了谩骂和体罚的员工心里再委屈也不会去告老板。二则是这种辱骂和体罚构不成犯罪,就算员工去告,大不了是政府有关部门批评教育一下老板,和解了事。因此,提升弱势方的自尊,更为重要的是提升强势一方的道德水准。道德水准的提高,需要众口铄金,让用人单位明白,管理者虽具有管理员工的强势,但不尊重员工的人格,就会为全社会所不齿。

  强化劳动执法、强化对企业管理者道德的提升,才会使体面劳动、劳动者尊严生活成为现实,不能总让员工去做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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