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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发达国家促进就业的措施与效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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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惟奋

为了能够有效快速地降低失业率,OECD国家(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家)于8年前通过一项名为“Job Strategy”的促进就业方案。主要从总体经济政策和各个经济层面的结构性改革着手,一共提出十项措施,即:

(一) 稳定且持续性成长的总体经济措施;

(二) 加强技术创新与扩散的机制;

(三) 建议让员工和业者共同决定较具弹性工作时间的机制;

(四) 取消业者在创业和扩充上所受到的各种障碍和限制,以营

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 让工资和劳工成本可以弹性反应地区性和技能上的差异;

(六) 改革就业保障机制,使业者愿意多雇用员工;

(七) 加强就业安置措施,以有效协助失业者或第一次就业者找

寻工作机会;

(八) 改善教育和职业训练体系,以增强劳工的技能;

(九) 改革失业津贴及各种相关福利措施,以强化劳动市场的运

作;

(十) 强化市场的竞争机制,使经济体系更具创意,更有活力。

从以上十项措施看,关于总体经济政策的只有一项,其余的九项都是结构性的改革措施,其重点是在排除障碍和建立机制,以增加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弹性和活力。

失业保险制度方面,他们采取了严格失业津贴的给付条件,缩短给付期限,降低津贴水平,变消极失业救济为积极的促进就业。如英国,改失业津贴为求职津贴,发放期限也由52周缩短到26周。美国、德国、法国等则规定,领取失业津贴者必须参加培训和寻找工作。

各国政府十分重视职业培训对促进就业所起的积极作用。他们采取了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培训管理方式,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提高了培训质量和就业率。各国失业保险为了实现就业目标,也几乎无一例外地将职业培训作为失业保险工作的重点,以培训促就业已在各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英国对参加受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失业人员,分别按资格等级增加失业保险给付;美国规定参加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适当延长失业保险给付期(最多不超过52周);德国、意大利对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部门负担部分培训费用(注册费、书费、交通费等);澳大利亚则规定,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疾病、工伤、失业和养老保险待遇。

通过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开放更多的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等,也大大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如开放许多原先属于管制的行业(电信、航空以及电力等产业),让私人部门自由加入,以及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来增强厂商的国际竞争力等,都是OECD国家普遍采取的措施。在过去十年间OECD国家的电信市场几乎完全开放,结果新公司增加快速,新兴技术和服务更让消费者目不暇接,从而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还有一些国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如:奥地利在1994年开始实施彻底的就业政策改革,劳工管理部门从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门分离出来,成立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强化就业服务;西班牙近年来也在劳工政策上大幅度松绑(如允许企业主解雇劳工);德国、丹麦、法国、荷兰、美国等国多样化就业的迅速发展,也都取得出明显的效果。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不少国家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如英国在1993年的失业率还高达10.4%,和法国、德国不相上下,但在2002年已下降至低于4%的水平,再如西班牙的失业率曾一度高达20%,现已降到14%。此外,奥地利失业率降低到4.2%,法国失业率降低到9%,荷兰失业率从12.1%降到2.9%.

受美国经济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放慢,OECD国家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2002年,发达国家有工作的人数二十年来首次没有增长。在2002年,美国的就业水平仍继续重复着2001年的下降局面,最后两个月的失业率均达6%,为过去8年的最高水平。日本的失业率也继续上升,12月份达到5.5%。尽管全球经济下滑,OECD国家中的欧洲国家还是采取了不少鼓励措施以刺激雇主和雇员的积极性,尽量扩大就业机会,其就业率有所增长,就业水平提高了1%,其中,西班牙增长最快,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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