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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1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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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象

凡具有本省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生活能够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无业残疾人,均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已在各类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属于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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