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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化又遇新课题 就业结构变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2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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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双向选择的劳动合

同制度,同时政府进一步精简机构。因此,社会不得不接受更多的富余劳动力,隐性

失业显性化也日趋明显。

与此同时,劳动力自然增长压力依然十分严重,据劳动部门的推算,整个“九五”期

间都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

来自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资料显示,1998年国有企业可提供就业岗位1450万

个,合资、合营等各种所有制单位,吸收劳动力400万人,乡镇企业安置450万人,城

镇私营和个体就业增加600万人,预计年末城镇失业率可控制在3.4%左右。

由此表时、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非国有企业开始具务更大吸收国

企下岗人员的能力,并且成为实现再就业工程目标的有效渠道。

产业结构的调整必然伴随着劳动力结构的重大调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和

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步推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不断增加,第二

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年下降,而第一产业继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劳动力,预计

200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比重将下降到4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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