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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换工作 别忘了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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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讯 近日,不少读者打来咨询电话,反映在找工作和调动工作时,办理社会保险遇到的种种问题。据介绍,每年的上半年不仅是找工作的高峰期,还是“跳槽”的多发期,在为工作四处奔波的同时,你是否明白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呢?就这些问题,专门咨询了市劳动保险事业处的有关工作人员。

读者王先生反映,自己去年每月工资1500元左右,企业今年因社保费每月就从工资中扣除600多元;外来打工的李小姐反映,单位以自己是外地户口为由,称无法缴纳社保费。

读者张女士从开发区跳槽到了芝罘区,她原来的公司并未给她办理社保转移,这让她在办理手续的时候犯了难。

市劳动保险处提醒读者,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必须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保费,这与职工的户口所在地和户口性质并无关系;缴纳五项社保费,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比例为当年缴费基数(即上年度职工本人平均工资)的11%,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职工可在当地社保机构查询自己的缴费基数。

另外,在换工作时,社会保险也应及时转移到新单位所在的社保机构接续缴费,否则两份社会保险将无法对接。职工跟单位解除合同时,企业应将《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社保手续交给职工本人,方便职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职工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到原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姜春康 通讯员葛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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