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业务管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8 22:43
人浏览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说明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说明

1.第(1)项,单位名称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使用的名称。

2.第(2)项,单位编码指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设置的数字代码。

3.第(3)项,单位地址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填写的地址。

4.第(6)项,主管部门指本单位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

5.第(7)项,隶属关系见表一注解。

6.第(8)项,单位性质见表一注解。

7.第(9)项,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负责人。

8.第(10)项,业务经办人指本单位具体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业务人员。

9.第(14)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日期指本单位经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批准正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日期。

10.第(15)项,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见表一注解。

11.第(16)项,上年末职工人数指截止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本单位工作的各类职工人数之和。

12.第(17)项,上年职工工资总额指截止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本单位工作的各类职工工资收入总额。

13.第(18)项,上年末离退休(职)人数指截止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从本单位离退休(职)的各类职工人数之和(不含已死亡的离退休(职)人员)。

14.第(19)项,上年离退休(职)费用总额指截止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从本单位退休(职)的各类职工在实行统筹项目范围内领取的离退休(职)费之和(不含死亡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离退休(职)费)。

15.第(20)项,单位缴费比例指参加统筹单位按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16.第(21)项,当月养老金支付基数指实行差额收缴、拨付养老金的地区,单位本月应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金额;实行全额收缴、拨付的地区指在实行统筹项目范围内本月应支付本单位离退休(职)的各类职工的离退休(职)费之和(不含已死亡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离退休(职)费)。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