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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诚信取信于百姓,转变作风树法院新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31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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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决定于2002年4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为了确保这项活动顺利进行,院党组决定,要按照高院“转变作风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诚信为本,取信于民”教育活动。通过这一活动,集中解决领导作风、审判作风、学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何解决我们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人面前的现实问题。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联系到我省的实际情况,就是省委白克明书记在海南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的:(1)思想懒散,因循守旧,创新意识、开放意识不强;(2)学风不浓,玩风较盛,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沽名钓誉,搞形式主义花架子;(4)吃拿卡要,贪财占利,滥用权力,为小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5)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转变作风,结合我们法院的工作实际,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民基本规范为基础,以法官基本道德准则为标准,以“公正和效率”为指导,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严治院,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培育公正廉洁、高效务实,严谨诚信,与时俱进的法院机关作风,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我们的队伍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向上,敬业奉献的良好机关风气。

  当前怎样联系实际切实解决我们在作风上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呢?我认为,就是要“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既是道德的原则,也是作风问题。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诚信”这个话题成了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朱钅容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诚信”再次成为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话题。最近一段时间,各类报刊、电台、新闻媒体都从不同角度持续报道了一些大中企业、民营企业、商业、金融贸易业都注重企业精神建立。并以各种具体事例说明不讲诚信的危害,讲诚信后企业所发生的变化。比如:人民日报刊登了温州集团总经理滕增寿用自己亲身经历讲述了一个关于“诚信”的故事,他说:“一九八四年温州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当时他一上任,就让全体工人放下工作学习,让他们了解质量,讲信用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当商家来提货时,他把过去生产的劣质产品当面砸掉,虽然亏了几百万,但树立了企业的信誉,信誉好了,生意越做越大,17年来,该企业稳步发展,从来没有亏损过,去年实现利润4000多万元,生产规模以平均每年68%的速度增长。”相反,南京冠生园缺乏诚信,而使苦心经营的老牌蒙受玷污,最近这家老店已申请破产。日常经济交往中,经常发生企业不讲诚信,不按期履行合同,甚至恶意拖欠,携款潜逃现象。其他各行业也经常出现不守诚信的行为,比如假论文,假科技成果、假文凭,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企业三角债,信用卡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等等。在司法活动中的假书证,假鉴定,是导致司法难于公正的原因之一,使那些本应受法律追诉的人逍遥法外,而人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在他们的心目中“诚信”两个字似乎并不存在,他们从不认为因此要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不讲诚信,弄虚作假,它严重地影响到党和国家机关形象。从审判活动中看,也要讲诚信,当事人参与诉讼,原告起诉不能无中生有,要让事实说话,拿证据来支持;被告答辩不能颠倒黑白,反驳要有理由;双方当事人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对源于事实的裁决应坚决服从,对生效的裁决应积极执行,任何一方都不能恶意拖延诉讼,而导致审判资源的浪费和扩大。唯有此司法,才有效率,司法才有公正,司法目的方可实现。[page]

  诚实守信,首先是经济领域里不可缺少的道德品质,但又不局限于经济领域,在政治领域,政党、政府官员,要不要取信于民,许下的承诺要不要兑现,在生活领域,朋友之间,妻子儿女之间,父母、兄弟、姐妹之间,要不要守信用,这些都是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所碰到的问题,如果都不要,这个世界就充满了谎言、欺骗、背叛、表里不一、两面三刀,那时我们能相信谁。纵观媒体上有关诚信的讨论,以经济领域居多,不过如果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无法落实,即“失信”的话,其危害更严重得多。

  作为一名法官,如何以诚信为本,取信于民呢﹖大家都知道,老百姓对法院寄予的期望,对法官寄予的期望是很高的,相应要求也是很高的,甚至近于贤者,圣人要求。这不是对法院,法官的苛求,而是对法院对法官的信任,在老百姓心中,法院就应该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比方说,老百姓在社会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就寻求法院解决。这是为什么,因为法院是讲理的地方,也行使的是审判权,它所做得判决是公正的、公平的,所以在老百姓心中,法院是最有权威的地方,是最神圣的。在老百姓的心中,法官的形象也是最公正的,有智慧的,善良的,廉洁的,文明的,有水平的,有能力的,这种观念深深地根植于中国法律历史文化之中,成为老百姓评判法院和法官的标准,而一名法官的作风都会影响到当事人对法院、对法官的信任,进而影响司法权威的公信度。如果法官行为不检点,言谈不文明,即使案子判得没问题,也很难让当事人信服,所以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转变作风,改进作风,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商不言诚则无利,法不言诚则不威,行行业业都如此。诚,即真心实意;信,即真实,不欺。追古思今,诚信之于执政执法者同样有着生命般的意义。曾几何时,在诚信这片被一度“盐碱化”的土地上,人民法院几乎成了最后一片绿洲,人民法官成了播撒“诚信”种子耕耘者,坚守诚信,使得我们没有辜负祖国的重托,坚守诚信,才能使我们没有损辱肩上的使命,坚守诚信,我们在正义的殿堂上赢得了最后一阵掌声与喝彩。

  “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对于国家机关来说,如果办事不讲诚信就没有威信,老百姓就不信任你,不拥护你,不支持你。对于法官来说,就是要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不讲亲疏,不间远近,不分贫富,不论贵贱,公平主持程序,对当事人在庭审中不明白的法言法语,要及时用通俗语言阐述清楚;对口出恶言的当事人要严厉训诫,对提供伪证的当事人要坚决依法给予制裁,公正、依法做出裁决,不违法主持当事人调解,不认定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不超越双方争议的事实、范围进行判决。只有这样,法官才能被人尊重,法院才能树好形象,司法权威方可得以树立。如果不坚守诚信,就没有代表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的资格。近几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我院2000年5月被列入创建文明机关单位,刚刚捧回“海口市2000—2001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牌匾,法警支队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法警队”,胡广津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法警”称号;书记官处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刘海霞、刘东、甘文萍先后分别获得海南青年卫士、海南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法官。但面对诚信,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的工作距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不小的距离。比方说:“办关系案、人情案、好处案,对当事人耍特权,逞霸气,居高临下,态度蛮横,作风粗暴,讲话不文明,不严谨,不规范等等,是否已经意识到作为人民法官,只有诚信,才能够真正地实现公正与效率,想到这里,我们也就更有责任,清醒地意识到必须以诚信为本,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小节上下功夫,从平凡小事做起,态度和气,作风民主,使当事人一进法院就消除紧张,恐慌和不安,感受到亲切、安全和信任。作为一名法官,坚守诚信,就是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也就是我们党一直号召的《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法官秉公执法,依法办案,不徇私情,不枉法裁判,就是诚信在工作中的体现。我们常说,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本身就是诚信,这也是国家法令法规对人民的承诺,只要我们每一名法官这样做了,就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只要我们每一个法官这样做了,就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两年法院系统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两满意“即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庭,好法官等活动,本身就是培养一批一批享誉全国的知名的诚信队伍,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负祖国和人民的重托,在人民心目中的诚信形象才能屹立成碑。[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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