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律师:需要向当时的旁观者取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4 04:19
人浏览

  我被石桌砸了一下脚!

  施工方:石桌没有砸伤过人 律师:需要向当时的旁观者取证

  赣州市叶先生来电:10月12日晚上,我和老伴在赣州市南阳东升小区休闲广场休息时,广场的石桌倒下,将我老伴的脚砸伤了,相关单位却没有就此进行赔偿。

  据叶先生介绍,他是章贡区渡口路社区的居民,10月12日晚,他和老伴外出散步,坐在南阳东升小区休闲广场的一大理石桌边聊天。老伴因为坐的时间长了,于是起身扶着石桌捶腰,谁料石桌竟然倒了下来砸伤了老伴的脚。第二天,他把老伴送往医院,医生说老伴的脚断了,需要1万元的医药费。叶先生家是低保户,老伴住了三天医院后因为没钱治疗出院了,现在一直在家躺着。叶先生希望石桌的施工方作出相应赔偿。

  近日,记者随叶先生来到南阳东升小区休闲广场,据了解,施工方在17日把石桌给重新固定了。随后,记者采访了南阳东升休闲广场施工方的一名刘经理。他说,情况并不是叶先生反映的那样。16日,他看到两名青年用半块砖一会儿在石桌上划来划去,一会儿敲打石桌,于是他上前制止了那两名青年。因发现石桌快倒了,于是在第二天叫工人加固石桌。他觉得叶先生要求赔偿不合理,因为石桌在12日那天是完好的,并没有砸伤过人。

  就此情况,记者咨询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的黄富民律师。黄富民告诉记者,如果叶先生老伴的脚真的是被石桌给砸伤了,那么他就要找到当时在场的旁观者,证明他老伴的脚是因为石桌倒下而受伤,再要求施工方给予赔偿。(特约记者邱玲) 我被石桌砸了一下脚!

  施工方:石桌没有砸伤过人 律师:需要向当时的旁观者取证

  赣州市叶先生来电:10月12日晚上,我和老伴在赣州市南阳东升小区休闲广场休息时,广场的石桌倒下,将我老伴的脚砸伤了,相关单位却没有就此进行赔偿。

  据叶先生介绍,他是章贡区渡口路社区的居民,10月12日晚,他和老伴外出散步,坐在南阳东升小区休闲广场的一大理石桌边聊天。老伴因为坐的时间长了,于是起身扶着石桌捶腰,谁料石桌竟然倒了下来砸伤了老伴的脚。第二天,他把老伴送往医院,医生说老伴的脚断了,需要1万元的医药费。叶先生家是低保户,老伴住了三天医院后因为没钱治疗出院了,现在一直在家躺着。叶先生希望石桌的施工方作出相应赔偿。

  近日,记者随叶先生来到南阳东升小区休闲广场,据了解,施工方在17日把石桌给重新固定了。随后,记者采访了南阳东升休闲广场施工方的一名刘经理。他说,情况并不是叶先生反映的那样。16日,他看到两名青年用半块砖一会儿在石桌上划来划去,一会儿敲打石桌,于是他上前制止了那两名青年。因发现石桌快倒了,于是在第二天叫工人加固石桌。他觉得叶先生要求赔偿不合理,因为石桌在12日那天是完好的,并没有砸伤过人。

  就此情况,记者咨询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的黄富民律师。黄富民告诉记者,如果叶先生老伴的脚真的是被石桌给砸伤了,那么他就要找到当时在场的旁观者,证明他老伴的脚是因为石桌倒下而受伤,再要求施工方给予赔偿。(特约记者邱玲)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