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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已建立15个工会职工律师团 为职工维权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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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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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得了职业病,单位不给钱治病,该怎么办啊?”7月27日,3位退休职工来到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办公室,向律师进行咨询。据自治区总工会资料显示,广西目前已经建立起15个这样的律师团,工会依法维权有了专业律师队伍。

  岑先生是河池市某企业的退休职工,在职期间患上了职业病,所在企业一直没有按规定进行合理补助。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的律师王朝隆对岑先生材料分析后发现,该企业已经破产,因此他建议岑先生直接去执行该企业破产的当地法院寻求解决办法。同时,王律师还为岑先生详细地解答了维权的步骤,并帮忙检查了维权材料是否齐全。

  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黄林毅介绍说,由于专业力量缺乏以及体制所限,工会维权工作离党和国家的要求、离职工的愿望还有相当距离。尤其在依法维权上,更是需要有一支专业队伍来参与,职工律师团由此应运而生。农民工、经济困难职工是职工律师团提供援助的重点对象。

  职工律师团由区、市总工会与当地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或社会律师事务所签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协议进行合作,聘请专业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这些援助都是无偿的,律师团的工作经费都由工会承担。目前广西14个市以及自治区总工会都成立了职工律师团,一些有条件的县也正在计划建立职工律师团。


  【职工律师团法律服务小贴士】

  职工律师团服务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接受来信、来访、来电等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

  职工律师团服务范围: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自治区总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职工律师团服务条件:职工寻求职工律师团的援助,需要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广西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未达到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而作为援助重点的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每周二下午,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都会派律师值班,接受职工咨询。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楼4楼职工律师团办公室 电话:0771?25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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