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齐延安同志在2007山东律师论坛结束时的讲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9 13:16
人浏览

同志们:
这次论坛的主题是“和谐社会与律师业发展”,昨天以来,许多嘉宾和律师做了很好的演讲,既展现了大家的智慧与才华,又达到了相互交流、共商发展的目的。我认为,律师业发展既是和谐社会的题内应有之义,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发展就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能算作和谐;只有发展,才能更好地服务和谐。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全省律师行业的管理干部和律师中的精英,借此机会,我想就全省律师业的发展问题向大家通报一下情况并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全省律师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山东律师业在几代人打下的坚实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努力,积累了经验,汇集了人才,凝聚了力量,目前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律师机构情况。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各类律师机构746家,居全国第四位,排广东、北京、江苏之后,约占全国律师机构总数的5.5%,并涌现出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在全国律师行业有影响的律师机构。全省有7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居全国第四位。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律师机构有111家。全省执业律师人数在51人以上的机构有8家,人数最多的为99人。2006年业务收费突破1000万的律师机构有11家,业务收费最高的达3500万元。有1家律师机构被有法律界“福布斯”之称的《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列为中国内地十大律师事务所第十位。今年以来,根据省厅《关于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全省成立了2家律师集团和1家律师事务所联盟,还有更多的律师机构正在酝酿通过联合、兼并、成立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和整合,一批能够提供跨区域高端法律服务的大型律师组织正在逐步壮大成长,成为引领山东律师业发展的引擎。
(二)律师人员情况。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执业律师8611人,居全国第三位,排广东、北京之后,约占全国律师总数的6.32%。有两个明显提高:一是律师的学历明显提高。全省律师中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7574人,占律师总数的88%,其中博士19人,硕士、双学士579人。二是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律师有155人,其中包括我们分别与省妇联、团省委、省残联等机构联合表彰的优秀女律师、优秀青年律师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优秀律师。1名律师当选省九次党代会代表,1名律师被聘为省政府参事,2名律师分别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共党员律师2578人,民主党派律师402人,女律师1523人,分别占律师总数的30%、4.7%和17.7%。全省律师队伍中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2 人,占执业律师总人数的2%。省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8名副会长中有6名律师,114名理事中律师也占一半以上。
(三)律师业务情况。2006年全省律师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经济和非诉讼案件186355件,同比增长10%,居全国第五位,排河南、广东、江苏、浙江之后,占全国律师办理案件总数的6.84%。从业务类型上看,传统的诉讼业务仍是业务数量的主要部分,非诉讼业务增长迅速,已占业务总量的30%左右,反倾销、境外公司上市等涉外高端业务有了重大突破。律师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在参与国企改制、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三年来,律师业务收费以年均14%的速度递增,2006年全省律师业务收费7.6亿元,居全国第六位。
(四)其他相关情况。近年来,全省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法治、关注民生、关注公益,在参政议政、参与涉法信访、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律师党建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些方面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中央和省委、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我省多次就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二、全省律师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省律师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发展“瓶颈”,面对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律消费能力相对不足。律师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同步性,与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程度具有高度关联性。省九次党代会在肯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如人均占有经济总量的水平比较低;市场化程度不够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等等。这些外部因素导致我省与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5个律师业务收费超过10亿元的省、市相比,法律消费能力相对偏低。表现在律师业发展上,我省律师2006年人均业务收费只有9.5万元,其中德州、滨州、菏泽3市人均不足4万元。而上述5省、市的律师人均收费分别是46.9万元、25万元、40万元、18.2万元和21万元。
(二)律师执业环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改善。律师行业是受环境制约影响很大的行业,律师的执业活动受到种种限制和阻碍,就会严重地桎梏律师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虽然近年来我们为此不断奔走和呼吁,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但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税费负担过重、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混乱、执业成本不断攀升等严重影响律师业发展的“痼疾”尚没有得到根治。这有立法层面的问题,也有执法层面的原因。
(三)没有形成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发展理念。应该说,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我省律师业产生了一批比较优秀的管理者,但与南方市场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达的省、市相比,具有现代市场意识的优秀经营者并不多。经营和管理的含义是不同的。管理是计划、预算、组织和控制某些活动的过程,主要职能是维护一个组织的秩序,使其有效运转。而经营则必须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潜在需求及变化,超前、主动地去开拓市场,其最高境界是摆脱和超越竞争,去创造新的市场。管理和经营缺一不可,规范的管理是基础,但仅有管理是不够的,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善于经营。我发现省内几个发展最好的所,其主任已经不再关注日常的管理,其主要精力已经用在了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上。但相当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还停留在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发展理念上,主要精力还是用在日常管理上,没有精力去研究市场、分析市场,从细化的市场中找出自己的差异性竞争优势,以此来作为发展方向和经营重点,造成了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的雷同化。
(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步伐不快,与日益增长的高端法律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在规模化方面,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平均人数为11.5人,有72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下,占全省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6.8%。当然,不是说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越大越好,因为法律服务有各个层次的需求,不同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有各自的生存空间。但目前大量中小律师事务所是在进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并没有形成专业特色、差异服务和错位竞争,而是拥挤在底端法律服务市场中“自相残杀”,甚至和法律服务所在一个层次上恶性竞争。在专业化方面,虽然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某些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已具雏形,但真正像上海的建纬所、朱妙春所那样有影响的专业所还没有出现。这两方面的因素加上经营理念相对落后及高端业务培训、拓展不足,使我省许多律师缺乏参与大型、高端法律服务项目的实践经验,承办大型、高端业务的能力和水平难以得到锻炼和提高,也就缺少稳定的大型、高端业务来源,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我省大型、高端法律服务市场被省外律师强势瓜分。同时,也难以吸引、留住、用好高端业务人才。
三、推动山东律师业发展应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影响山东律师业发展的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和发展中的问题。只有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有些问题已得到逐步解决,但有些经济社会发展等外部问题不是我们行业自身能解决的,所以今天主要谈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继续努力解决律师执业环境问题。这是律师界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它的彻底解决有赖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发育完善的程度、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政务公开的程度、公共信息的透明等各方面综合条件的改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无所作为了,管理机关和广大律师要有“蚂蚁啃骨头”和“愚公移山”的精神,去推动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去年以来,省政法五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省厅积极推动在济南市历下区开展律师税收核定征收试点工作,并正在起草有关治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文件。虽然这些工作的难度很大,但只要我们做了,法治文明就会前进一小步!下个月修改后的律师法有望出台,它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作出了相对细化的规定,有条件地赋予了律师法庭言论豁免和举报作证义务豁免的权利,加强了对参与诉讼活动律师的人身保障。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可以预见,这些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而且还受现行上位法的制约。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借律师法修改出台后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出台配套的文件,切实将律师的法定权利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高端业务的培训。这些年的演变大家都历历在目,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律师的素质高于法官、检察官,但由于培训工作没有法、检两家的力度大,组织得不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律师的业务素质在三个群体中已不再占据优势。所以,要下大力气抓好培训特别是高端培训,这是关系行业兴衰、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也是最基本的“饭碗工程”。现在江、浙行动起来了,我省决不可懈怠,我们必须培养一批懂外语、能打美国“337”条款、反倾销、反垄断案件高端业务的律师。加强高端培训需要较大的经费,由此引出必须对现行会费分成比例进行修改。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会费要取之律师、用之律师。因此,尚未按“两结合”改革精神换届的8个市要抓紧换届,各市律协可以采取在县域设立分会或联络点、工作站的方式,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切实把县域律师的会费用在律师身上。另一方面,会费要向省、市律师协会集中,以便于做一些促进全省律师业发展的大事,比如律师迫切要求的高端培训、新业务培训,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使同样的会费花出最大的效益来。
(三)构筑行业精神,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一项事业要发展,必须有精神的依靠和支撑。从事共同事业的一个群体,能不能形成自身的行业精神,有没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思想基础、共同的职业操守,是决定这项事业能不能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律师行业在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商业化倾向严重的问题,有的律师私自收案收费,有的律师为了经济利益不惜挑词架讼、大吹大揽,甚至坑害百姓,个别律师还成为司法腐败的帮凶。律师行业过去在人们心目中高尚与神圣的形象已经出现异化,许多人选择律师行业主要是基于物质上的考虑,这种精神上的贫困不得不令我们反思和深省。观念决定行为,意识决定形态,为了律师业的未来,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引导律师行业围绕律师职业的属性和使命,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职业信条、职业操守,形成根植于行业每一成员的高尚精神品质和追求,建立我们自己的“精神家园”,守住我们做律师的良知和底线,这是律师文化建设的核心,也是律师行业凝聚力、感召力和生命力的体现。
(四)继续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工作不断深化。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中央对社会新阶层的参政议政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关心他们的诉求,引导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采取妥当的办法将他们纳入现行的政治体制当中。”可以说,律师是社会新阶层中参政议政能力最强的一个群体,而把更多的律师吸收到人大、政协等现行政治体制的组织架构中,是目前律师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为此,今年省厅、省律协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开展了律师参政议政调研,目的是在今年年底前后换届时,把更多优秀律师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中去。今后一段时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加强沟通、协调、推荐力度,力争有一个比较理想的结局,并进一步研究、探索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努力提高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拓展律师参政议政的领域,以激发广大律师的政治理想,扩展其政治抱负,提高其政治责任,使广大律师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使命。同时,这也会很好地提升律师行业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建议权,是律师行业发展的“软实力”。
(五)继续解决好管理体制的问题。“两结合”管理体制是适应当前律师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规律最好的制度安排!要加快“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并合理划分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但有的司法行政机关对此不够重视,动作太慢。同时,也有另外一种倾向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社会上特别是一些学者和个别激进律师提出的“去行政化”的论调。我认为,这些人不了解中国的国情,更缺乏对我国律师业发展现状的准确把握。我们必须强调,基于我国国情和律师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扮演的特殊角色,律师行业有别于其他行业,加之某些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发育尚不成熟,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并存具有必然性,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对律师协会负有监督指导职责,现阶段改进、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只能在这一前提下依法有序地逐步推进,“去行政化”要不得,而且,对行业发展有百害无一利!在实际工作中,要有效防止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争权夺利、推诿扯皮甚至互相制肘等不和谐现象的发生,做到两种管理很好地互补、衔接和协作,形成合力,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要打消“两结合”就是简单地分分合合的错误认识,重申“以合为魂、统筹规划、分工实施、共促发展”的工作原则。同时,要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先进理念,强化律师管理的基础工作,特别是要注重通过对律师业发展主要数据的统计、对比、分析,不断发现并研究解决广大律师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建立健全律师管理长期、稳定的工作体系与工作机制,使我们的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同志们,本届论坛青年律师分论坛的主题是“成长、成才、成功”,这个主题很好。我想它不仅适用于青年律师,也适用于其他律师,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也适合于整个律师行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只要紧紧把握住律师业发展的规律,去谋划、去努力、去作为,就一定能不断“成长、成才、成功”,山东律师事业就一定能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由律师大省向律师强省的跨越!
谢谢大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