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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山东律师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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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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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律协[2007] 号

各市律师协会:
为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发展和律师实务理论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创新活动方式,扩大交流范围,提高论坛质量,经研究并报省司法厅领导同意,2007山东律师论坛定于9月29日至30日上午在济南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名称
主论坛:和谐社会与律师业发展
分论坛:1、律师事务所建设分论坛
2、青年律师分论坛暨首届山东青年律师论坛
3、律师实务分论坛
二、论坛内容
1、对2007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评选中的获奖作者、获奖论文数前八名的律师协会和获奖论文数前十四名的律师事务所及首届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进行表彰;
2、邀请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进行论坛主题演讲;
3、省内律师主题演讲与交流;
4、反垄断法讲座(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主讲,29日晚19点至21点)
5、分论坛主题演讲与交流。
三、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9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至30日上午举办论坛。
地点:南郊宾馆(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
四、与会人员
1、2007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获奖作者;
2、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管科(处)长;
3、由专职律师担任的市律协会长、专职秘书长;
4、律师(按各市律师人数和获奖论文数名额分配为:济南50人,青岛50人,淄博20人,枣庄15人,东营10人,烟台30人,潍坊30人,济宁15人,泰安20人,威海25人,日照10人,莱芜5人,德州10人,滨州20人,临沂20人,菏泽10人,聊城5人,省直15人。获奖论文作者与首届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优秀青年律师必须参加论坛)。
五、报名及费用
1、各市律协于9月20日前将本市与会人员名单报至省律协秘书处(电子版发至省律协邮箱sd_sdlx@163.com),参加本次论坛的律师人数不得低于规定人数;
2、名单需注明与会者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所参加的分论坛名称。
费用:所有参加会议的律师每人需交纳会务费700元(含场地租赁费、资料费、食宿费等)。
联 系 人:李洪持
电 话:0531-82923273
传 真:0531-82923315

附:2007山东律师论坛获奖论文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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