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受理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18 08:15
人浏览

  提起行政诉讼要满足法定的条件,一要按照流程准备一些材料。那么,行政诉讼受理材料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法律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行政诉讼材料方面的知识。

  一、行政诉讼受理材料

行政诉讼受理材

  1、起诉状;

  2、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交证据;

  7、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8、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6、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行政诉讼受理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行政诉讼受理材料包括起诉状、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原告起诉状副本等资料。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