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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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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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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办理贴现业务的机构,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简称贴现人)。商业汇票的贴现人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是贴现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人必须是参加全国联行和省辖联行的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是贴现申请人,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事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在申请贴现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票据贴现的程序:

  贴现申请人须向贴现人提交文件资料:①贴现申请书、根据汇票填制的贴现凭证;②经其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③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发运单据复印件。

  贴现人根据贴现申请人的申请审查:①申请人是否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②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经济合同,是否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是否符合《贷款通则》和信贷制度中规定的贴现条件;③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贴现要求,并留存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发运单据复印件;④确定汇票真伪,审查汇票记载事项是否齐全、背书是否连续、并按规定向承兑人以书面方式查询。

  审查无误后,贴现人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计算的规定和规定的贴现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贴现的期限是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计算公式为: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实际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贴现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贴现人在汇票到期时向承兑人收取票款,如承兑人拒绝支付,则贴现人应从贴现申请人账户内收取票款,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应按照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贴现申请人未在贴现人处开立账户的,对已贴现的汇票金额的收取,应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或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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