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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简化异地报关年审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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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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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广州海关

  发布文号:

  接海关总署通知,从即日起,简化异地报关年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主管海关年审后到备案地海关年审时,无需到主管海关办理关封,可持备案地海关核发的《报关备案证书》(有报关员备案的,应同时持已经主管海关年审的报关员证)到备案地海关年审。

  二、企业首次办理异地报关备案手续或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的,仍按现行办法到主管海关办理关封后,到备案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或年审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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