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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8月5日起启用“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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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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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自1999年8月5日起,启用“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专用章”。“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专用章”用于加盖《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问答书》等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性文件,加盖此章的商品归类决定为中国海关商品归类最高决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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