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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2年进口、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进行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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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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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发布文号:
对2002年进口、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进行调整
  现对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16号、第17号公告发布的《200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200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进行调整,公布施行。
  具体如下:
  一、自2002年2月1日起,取消对部分发动机(商品编码为:84079090.10、84079090.20、84082010.10、84082090.10)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二、自2002年2月1日起,取消棉坯布(8位商品编码为:52081100、52081200、52081300、52081900、52091100、52091200、52091900)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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