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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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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不当得利,是指不是属于我们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例如说,我们在路上捡到他人的钱包,并且没有归还给他人,这属于不当得利的一种,对于不当得利来说,如果涉嫌侵占他人财物的,很有可能就触犯法律,那么,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

  不当得利需要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二、不当得利成立要具备什么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

  三、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法律上对于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的相关知识,对于不当得利来说,首先要证明相应的一个财产不属于获得的一方。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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