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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6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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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债权人如果发现债务人做了对他的债权有所损害的行为,比如转卖其房屋、财务等,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法院是哪里呢?接下来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合同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依合同法七十四条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是以债务人给付财产为债权履行保障的,是因债务人不当或怠于处分财产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失的债权人,且必须是债权人积极处分财产前已产生的合法有效的债的关系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就推定为有恶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债务人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危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实施了具体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如转让、赠与等,当然,这里不包括改造,加工等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其的规定,应当以一定的市场价格水平为依据,从一般人正常理智的角度来判断。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就说债务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对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构成了现实的或者预期的损害使其合法债权无法或可能无法实现。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超过债权的部分不在撤销权客体的范围之内。

  三、撤销权之诉超期的时限是多少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时效期间是1年,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依《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受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合同的,应当在一年以内提出,否则法院将可能会不予受理。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的判决不服的,人民法院也不会不予支持。以上就是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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