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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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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利益合同就是一种涉他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为第三人设定的某种利益,第三人取得对债务人的直接请求权的合同,具体有哪些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我国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64条实际上规定了一般意义上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制度,因该条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除上述规定之外,我国法律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主要有:

  1、第三人的给付请求权

  第三人承认后,有权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予以变更或撤销。|

  2、当事人的变更、撤销权

  当事人于第三人作出承认之前,有权变更、撤销合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1)当事人知道第三人已对第三人约款产生信赖。

  (2)当事人应合理预见到第三人将会产生信赖且第三人最终确实产生信赖。

  3、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当事人间有相反约定的除外。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故为保障第三人利益的实现,依据基本合同,债权人有给付请求权。

  4、债务人信赖利益的保护

  第三人未作出承认或承认之后又撤销的债务人,因此而信赖利益受损,第三人应对此负责。

  5、债务人的义务

  债务人应依合同的约定直接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6、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务和得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抗辩对抗第三人。这是德国、日本和台湾民法典皆确立的条款。第三人的抗辩权是与第三人的请求权相平衡和对抗的权利。

  二、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522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债权人的抗辩。”该规定确立了我国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

  三、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有效条件

  (一)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现代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其有效条件同为自己的利益订立的合同一样,均包括当事人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目的可能、合法与确定等。因此,即便合同当事人在其合同中规定了利益第三人所享有的利益,而第三人不知道他人合同所规定的利益,该种合同仍是有效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同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知道他人为自己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如果该第三人明确表示放弃或拒绝接受该种利益,该种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此时,合同所规定的利益自动为合同债权人或合同债权人的继承人所享有,债务人不得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放弃或拒绝接受合同利益而主张合同无效。

  但如果合同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则此种合同不仅对合同当事人无效,且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无效,当利益第三人要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合同债务人可以合同无效对抗利益第三人。

  (二)合同当事人的意图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虽然涉及第三人的利益,但第三人是否享有他人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或利益,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为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获得利益的意图。

  从理论上讲,合同当事人是否有为他人利益订立合同的意图往往取决于合同当事人是否在其合同中以明示合同条款的方式加以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此种明示意图,并且此种明示意图规定在合同条款中,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利益第三人可以获得此种合同所规定的利益,否则,利益第三人不得获得此种利益。

  在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使第三人获得合同利益的意图存在疑问时,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被认为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所订立的合同,或者将被认为是为他们的继承人的利益所订立的合同。

  (三)利益第三人对他人合同利益的接受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并不因为该种合同所规定的利益第三人的同意与否而无效,因该种合同的有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是否具备一般合同的构成条件,如利益第三人不同意接受他人合同所规定的利益,则该种合同所规定的利益将由合同债权人或该债权人的继承人获得。

  若利益第三人同意接受他人合同所规定的利益,则该种合同即对此人产生效力,其有权要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将合同所规定的利益交付于己。

  在两大法系国家,法律都将利益第三人对他人合同规定的利益的同意看作是为他人利益合同对利益第三人产生效力的重要构成要件,因为,此种同意的作出会产生重要后果,即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撤销合同、变更合同的权利。根据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一旦利益第三人作出同意接受他人合同规定的利益的意思表示,则利益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从效力不定的权力变为依法保有的权利,合同当事人即不得再自由撤销他们所订立的合同,也不得再修改或变更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否则,其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给付,第三人取得对义务人的直接请求权的合同,是涉他合同的一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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