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案件必须出庭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08 16:41
人浏览

  本文通过对国家《婚姻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离婚案件出庭等相关章节的分析,解读了起诉离婚案件出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并提供包括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出庭,离婚案件必须出庭等相关法规咨询

  网婚姻家庭网友:我和妻子林某在两个城市工作,我向林某所在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已受理。现我因工作需要将出国数月,便全权委托好友朱某为诉讼代理人,并特别授权他同意离婚和财产的分割处理等事项。请问,我能否不出庭?

  网婚姻家庭律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因此,一般来说,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如果你出国前,法院通知开庭审理你的离婚案件,你即使全权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若你出国了,则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样你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