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我国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初步建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6 07:04
人浏览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以国家土地总督察身份召开9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会。这是在2009年将依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15号令实行地方政府负责人耕地保护问责制的一次“预警”。

  目前,在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下,我国耕地保护正在从“一家管、大家用”的局面,向“大家管、大家用”的“共同责任”迅速转变。

  土地违法问责制全面启动在即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009年就要开始依规进行问责。

  这意味着,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强调,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这意味着各级政府要把保护耕地、加强土地管理同发展经济放在同等位置上。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也是建立责任政府的重大举措。

  “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是一个重大责任。确立土地违法问责制的启动程序,是我国建立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表明了中央政府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心,也表明了中国实施法治的决心。”甘藏春说。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