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句热心话 引来两家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1 00:11
人浏览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60岁的张婆婆家住汉口古田某单位宿舍,有些热心肠。今年1月的一天下午,张婆婆在院内看见,街坊吴爹爹用晒衣杆将别人晒在外面的衣服挑落在地上,于是说了他一句。没料到,不服气的吴爹爹同张婆婆发生肢体冲撞。在场邻居一边劝架,一边通知张婆婆的丈夫王某。王某迅速赶到,与吴爹爹拉扯起来,其间不慎将吴爹爹推倒在花坛上。

  吴爹爹回家不久,再次拿着晒衣杆从家中冲出来,向王某打去。在扭打中,双方均受伤。

  当天,在居委会群干的陪同下,吴爹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因右手小手指一根韧带断了,手术治疗花费数千元,经鉴定为轻微伤。出院后,经居委会几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吴爹爹1万余元,吴爹爹以后的医疗费由其本人自行解决。后王某付清全部赔偿款。

  让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前些日子,吴爹爹将其夫妻俩告上硚口区法院,称在头部下发现血肿,手术治疗花费1万多元,并认为这是王某打伤所致,要求王某夫妇继续赔偿损失2万余元。

  “双方已经签订协议终止纠纷了,他们起诉到法院还有用吗?”接到诉状后,王某非常不解。

  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高杰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没有受到威胁或胁迫,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属有效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如果一方认为协议显失公平,只有申请撤销或变更,增加的赔偿请求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姜远海、叶明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