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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已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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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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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法制办16日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工作的意见。

  据悉,专家对条例修改稿草案评价很高,并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听取专家意见之后,进一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实际工作部门以及被拆迁人的意见。对这些意见研究整理后,再报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召开专家研讨会是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拆迁条例的一个工作环节,早已在安排之中。因拆迁条例比较重要,涉及民生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的修改非常重视,予以了审慎研究,并将抓紧修改条例。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已就新拆迁制度形成草案文件,并于16日邀请建言全国人大审查拆迁条例的北大5名法学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受邀与会学者就征收、补偿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针对16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拆迁条例”的研讨会的成果,5位学者之一的沈岿进行了“披露”。国务院法制办首先通报了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从2007年开始《拆迁条例》修改的工作情况;二是目前《拆迁条例》修改面临的主要问题;三是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研讨会16日上午讨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关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二是征收决定的程序问题;三是补偿标准的问题;四是拆迁的条件和程序问题;五是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六是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拆迁的问题。据据新华社、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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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防止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

  16日上午,5位学者应国务院法制办的邀请参加修改拆迁条例的研讨会,研讨会结束后,沈岿、王锡锌等学者就“拆迁条例”修改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王锡锌表示,对于在拆迁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政府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能对房屋进行征收,这种征收必须要给予公平的补偿。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并且有公平的补偿,那么政府就可以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这正是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为了遏制一些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他认为必须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和认定程序,规定公平的补偿标准,应该坚决防止政府与开发商合谋进行的商业征收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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