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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安装铁门引发相邻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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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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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居住在南昌北京东路的简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其楼上住户十几天前在五楼第三个台阶上安装了一扇铁门,使其出入不便,六楼住户为装此铁门,还擅自在简女士家客厅的外墙上钻了6个孔。简女士家人多次与其协商仍未果。

  楼道安装铁门邻里起纠纷

  5日下午,记者来到简女士所居住的北京东路一宿舍区,该宿舍楼共六层。简女士的丈夫指着安在楼道上的门告诉记者说,在公共通道上装扇门,万一发生火灾,会堵塞消防通道。同时,楼上住户晚上开关铁门的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了其睡眠。他希望对方能够尽快的拆除并恢复原状。

  对此,六楼住户黄先生表示,他们安装此门已经通过了五楼住户同意,也按照五楼住户的意思做了改动。“六楼上去就是我家,没有其他住户,哪来堵了消防一说?”黄先生认为自己的做法不会影响其他住户。但简女士丈夫却称,黄先生装铁门的时候他刚好出差了,等他回来对方已经装好。他表示,如果对方坚持不移除铁门,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后勤管理处的熊副总说,大概是7月中旬的时候他们也出面协调过此事,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后勤也没有强制执行权,对这个事情现在我们也没办法了。”

  涉嫌侵犯住户相邻权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杨峻律师表示,该纠纷属于民法中不动产的相邻权纠纷。如果住户把铁门建在楼道,则涉嫌侵害了其他住户的相邻权。

  杨律师表示,根据《民法》中有关相邻权的规定,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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