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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七出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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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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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出或七去

七出作为离婚的条件,在西周就已出现。《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即所谓的"七去",也叫"七出"。所谓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1、不顺父母或不事舅姑

按中国礼法,媳妇要绝对服从公婆,以婆婆的言行为标准,作婆婆的影子。如媳妇违反公婆的心意,即是芝麻小事,也可能被夫休弃。夫休妻有时完全依据父母的好恶,而非出于本意。

2、无子

生子立后,是古代婚姻的一个主要目的。无子被出,视为理所当然。虽然妻不生子并不见得就是由于她的生理原因。生子不像父,页会受到夫的歧视、怀疑,而至休弃。

3、淫

淫能乱族,妻子有不贞行为,乱了夫家的血统,所以列为出妻的一大理由。但在古代,丈夫有时只是怀疑妻子有乱伦的行为,但没有证据,往往也提出离婚。唐《霍小玉传》:"李益对妻心怀疑恶,猜忌万端,竟讼于公庭而遣之,三娶率皆如初。"元代以后妻子犯奸,是对适用三不去的唯一限制。

4、嫉妒

妻子有嫉妒的心理,影响了丈夫娶妾、多妻,或引起妯娌、姑婆和婆媳不和。

5、恶疾

妇女有恶疾,不可与丈夫共"粢盛"。意思是说妻子的了严重的不好治愈的疾病丈夫不能

和妻一起吃饭,不能一起去祭祀祖先。

6、多言

儒家一直把妇言视为祸源之一。"勿听妇人言"乃使封建家规的格言。妻子对家事多言多

语,离间家庭关系、影响和睦。

7、窃盗

在中国古代,女子一旦嫁入夫家,就没有了财权,甚至嫁妆都要归夫家所有。所以,妻子如果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就是窃盗行为,违反了封建的"义"。

妻子如果犯了其中的一条,丈夫就可以把妻子休弃。七出制度实际上反映了包办买卖婚姻把妇女当作私有物,是片面的强加给妇女的枷锁。七出与其说是解决男女双方之间的对抗,不如说是靠牺牲妇女的利益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保全宗法孝道、保证男方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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