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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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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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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朔政发(2008)39号

发布日期:2008-3-21

执行日期:2008-3-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主动服务,大力营造发展环境,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呈现出迅猛快速发展的态势,成为当前朔州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现就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重大任务,是我市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

  其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以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此,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环保优先的原则;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服务的原则;坚持自主创新、提高素质的原则,建设制度型企业、规范型企业、诚信型企业。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初步形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一批骨干中小企业。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市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递增2个百分点左右,到2010年占全市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0%以上。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0年,实现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能耗指标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

  规模效益明显提高。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30户以上,到2010年,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达到330户,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中小企业达到40户,培育一批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中小企业,到2010年,全市中小企业力争创中国名牌达到2-3个,山西省名牌产品达到15个,省著名商标达到20个。

  人员素质提高。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操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和较高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到2010年,中专及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比例达到15%,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达到5%,使职工中技工的比例显著上升。

  吸收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每年新吸纳的从业人员不低于3万人,到2010年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人员力争达到37万人。

  三、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出台配套文件,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给中小企业以切实的支持。

  依照省《实施办法》和市委朔发(2006)60号文件的有关意见,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两金”)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到2010年,市级“两金”额度达到1000万元,区县将“两金”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到2010年,区县“两金”额度不低于500万元。

  (二)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按照“稳一产、抓二产、带三产”总体思路,做强服务业、做大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强化传统服务业,拓展现代服务业。每个区县都要建设一两个大型汽车修配、矿山机械维修中心。新上一批高星级住宿餐饮和商贸服务业。大力发展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推进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业。

  重点做大农副产品加工业。突出抓好古城、康喜、雁门等15家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向5亿元目标奋进;扶持中大科技、雅士利集团应县公司、中粮集团应县糖厂等10家新建龙头企业尽快投产达效,销售收入超亿元;扶持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向亿元目标迈进。围绕产业链条延伸,引进、新建一批相关龙头企业。

  要重点加快新兴产业发育成长。加快现代煤化工、煤机装备制造、新材料、陶瓷、医药保健品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方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采取鼓励和限制两种政策,用好倒逼机制,加紧选择和培养试点企业、试点园区,在利用废料、废水、废气、废渣和矿产资源衍生、伴生物上谋篇布局、做足文章。

  要重点抓好引导煤炭企业兴建地面非煤产业,给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三)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到2010年,为300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协助资信评级高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承诺服务协议。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开展GB/T19000、GB/T19022国家标准、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和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的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达标活动。

  (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按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名优企业及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市县两极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研发机构,兴办新技术实体等多种形式,促进科技资源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科技计划,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帮助企业申请认定。对自主创新的重大项目,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等要给予资助与扶持。

  (五)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应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工具组织生产和营销,推行办公自动化、资源管理自动化及电子商务技术,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技术开发手段、营销手段,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我市百家信息化示范企业。开展企业上网工程,强化网络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健全市、县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组织举办网上经济交流、商务洽谈、协作配套、专题讲座;开展网络信息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答疑;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行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将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纳入日常工作,定期发布中小企业运行动态。

  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项目库,从中挑选高成长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和国家资金的支持。

  (六)加强人才培训。每年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拿出20万元,用于各项培训工作。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力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对市场营销、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生产技术管理人才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使之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各级职业学校对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的作用,按企业需求,对企业员工及后备员工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职教供给与企业需求平台,开展订单教育。

  (七)提升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在境内外投资,设立贸易实体和技术研发机构,把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和智力紧密结合,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贸合作局面。积极开展双向交流,组织重点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参加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商务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同时以项目融资,以资源融资,以市场融资,积极吸引各类资金进入我市,实现共同发展。

  (八)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有效途径,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要落实省中小企业局与山西省银监局签署的《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银企双边承诺服务制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向我市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积极争取省中小企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署的《特色成长型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发展融资贷款合作协议》承诺的20亿元开放性贷款。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性担保中心的带动作用,鼓励民间信用担保体系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九)拓宽建设。围绕信用担保、信息网络、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要用好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增加。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我市“十一五”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再翻番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切实加强领导

  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工作由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协调沟通重大事项与相关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目标管理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区县,市区县要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规划和项目台帐,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成长工程”的实施。

  (三)建立考评机制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我市推动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富民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资金,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 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2名)

  在扶持中小企业,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四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综合考核排名前两位。

  2 民营经济发展十强乡镇(10名)

  3 十强中小企业

  4 十强成长型中小企业

  5 十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各县区对照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考核表(附后)写出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于每年2月10日前,由主管县区长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参考依据。考核结果由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目标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主要经济指标考核

  2 朔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指标考核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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