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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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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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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人文精神据《新京报》报道,北京海淀区逸成东苑的开发商在A区内违反规划建造了一堵围墙,造成A区居民出入不便。最后,1300户业主拆除了围墙。  通行权是关系公民自由的一项地役权利,也是我国相邻关系中的一种法定权利。即使土地、建筑的所有者也不能阻止相邻居民的通行。但是,一些地方却随处可见以管理的需要为由,封锁进出口,给居民通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北京有很多封闭的大院使一些交通干线不得不改道,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交通堵塞,也侵害了居民的通行权。许多居民出行时,要步行十几分钟乃至半个小时才能乘车。  现在城市道路交通越来越发达,但是,交管部门在一些道路设置的隔栏却严重地影响了通行方便。一些行人冒险翻越防护栏,多次造成车祸和惨剧。我们在指责行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同时,是否应该反省这种管理措施是否给人们的通行带来了不便?道路被防护栏隔离以后,是否建造了足够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如果没有足够的硬件或环境保证公民的通行权,如果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成本很高,那么,违法变得“合情合理”了,因此,我们不能不进而检讨护栏背后人文精神的缺失。  对于居民通行权的漠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也屡见不鲜。仅以城铁为例,北京城铁开通后,本应让人们出行更加方便和快捷,可是由于规划设计的原因,许多同样住在城铁站边上的居民,道路东边与西边通行就大不一样。笔者所住的上地城铁东边小区离城铁站仅三分钟的距离,却要步行三十分钟才能到达,就是因为城铁站东边没有进出口。  “通行权纠纷”所暴露的是城市人文精神的缺失,现在,“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城市道路交通有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居民为本,以行人为本,而不是以规划者、建设者、管理者为本,这就是我们呼唤城市人文精神。  黄震(北京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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