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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所有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2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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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的对称。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在取得方法、公示方式、移转手续和移转时间上皆有不同。

  不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式为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式为占有;

  不动产所有权的设定和移转为要式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并应履行登记手续,动产所有权的设定、移转,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原则上为略式法律行为;

  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从交付时移转。除所有权的一般取得方法之外,动产所有权还可通过即时取得、先占、加工、添附、混合等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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