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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构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7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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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价数量单位
  简称计量单位。一般来说,计价数量单位应该与合同数量条款中所用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二、单位价格金额
  三、计价货币
  (一)尽量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出口争取使用“硬币”,进口争取使用“软币”
  (三)当为了达成交易而不得不采用对我方不利的计价货币时,为了减少外汇风险,可以采用以下做法:
  1.根据该种货币今后可能的变动幅度,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降低进口价格
  2.在可能情况下,争取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四、贸易术语
  如对外出口,应尽量采用CIF或CFR术语,如从国外进口货物,应尽量采用FOB术语,由我方办理运输,掌握货物,避免受到国外卖方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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