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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祥94岁次子离婚案妻子索要10万元离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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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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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冯玉祥将军次子、94岁的美籍华人科学家冯洪志与重庆少妻李萍的离婚案再起波澜。因李萍对去年10月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昨天,该案在市五中院二审开庭。庭上,李萍同意离婚,但提出了1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等请求。
“观念差异大”是离婚理由
昨天上午,冯洪志老人再次缺席,由他委托的马女士参加庭审。
李萍年近六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她与冯洪志怎么认识的?李萍的家人告诉记者,1994年8月,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当时冯洪志才78岁,李萍比他小35岁,两人一见钟情。8个月后,两人在渝登记结婚。
婚后最初的日子是甜蜜的。昨天,李萍回忆,1998年前,冯洪志有时住在美国、有时人在上海,一年时间,两人有半年在一起生活。1998年后,夫妻相聚的日子减少到每年两个月。2006年夏天,冯洪志生病回到重庆,由她照顾。当年9月,冯洪志病好后回到美国,就再也没回来。2007年11月,李萍接到渝中区法院一纸传票,丈夫冯洪志提出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习惯、观念差异大”。2008年5月,由于李萍不同意离婚,法院没准予离婚。半年后,冯洪志再次提出离婚。于是去年10月底,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感情确已破裂,一审准予离婚。
少妻上诉提4点请求
宣判后,李萍不服提出上诉。昨天,李萍提出4点上诉请求:一、冯洪志手里有本价值150万元的名人册,曾答应给她20%的份额;第二、冯答应给她一份1万美元保险金;第三、从2007年4月起,冯还说要给她每月200美元“分居费”;第四、要求对方赔偿10万精神损失费。
庭上,李萍举示了有冯洪志签名的几张字据。同时,李萍还称,她跟冯洪志一起生活期间,还欠了5万余元债务,“主要用来看病、租房和日常生活开支”,要求丈夫分担。
她举示照片:“他有情人”
昨天,李萍一改原来的态度,同意离婚。李萍说:“他在外面还有情人。”她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法官:“这是证据!”她解释,照片上挨着冯洪志的那名女子叫王影(化名),曾是她的好姐妹,不知何时跟丈夫“勾搭”上了,2006年前后,冯还多次跟王影住在一起,还拿钱给她用。
说到动情处,李萍有些哽咽。她说:“他把结婚当儿戏,深深伤害了我,别人都羡慕我,说我找了个有钱老公,可是……”
代理人:将军次子没钱赔
庭审中,冯洪志的代理人马女士对李萍举示的部分证据不认可。“字据是不是冯洪志本人的意思,不清楚。那张合影照片不能说明什么,公开场合下,作为知名人士的冯洪志跟一女性照相,能证明两人关系暧昧吗?”
马女士称,结婚后不久,李萍曾多次要求去美国,还时常找冯洪志要“生活补助费”,冯洪志感觉受伤太深,才没参加庭审。“关键是现在冯先生根本没有钱。”马女士说,冯洪志都94岁的人了,身体状况一直不好,退休金一月不过1000多美元,拿不出钱给对方了。
因双方分歧大,法官没组织当庭调解,称双方庭后可好好谈谈。(文中李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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