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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大奖弃奖案”终审落槌 28天兑奖期合理彩民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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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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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500万大奖弃奖案”终审落槌,由于临时回老家照顾生病岳父而错过28天体彩兑奖期的汪亮解,以败诉告终。不过拿到终审判决的汪亮解并不服气,他向媒体表示,要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据了解,2007年7月,在北京打工的汪亮解购买了4注体彩七星彩。购买彩票的当天,他回到老家照顾病重的岳父,当9月份回到北京后才知道自己中了500万元大奖,不过早已错过28天兑奖期限。在向体彩中心讨要奖金无果的情况下,汪亮解将国家体彩中心和北京市体彩中心告上法庭。2008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汪亮解的诉讼请求。汪亮解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院审理后认为,由于体彩具有公益性质,限定兑奖期限,是为了督促中奖人及时兑奖,以使彩票尽早地发挥资金的效用,利国利民。关于28天兑奖期的规则已经过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查,并记载于每张彩票的背面,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告知了合同内容。除年龄限制外,由于彩票销售面向的不特定公众,彩票合同内容的告知方式只能是考虑到一般公众的文化水平、认知能力以及对于彩票的常识性了解,而不可能顾及所有购买者的特殊情况。汪亮解2000年开始购买彩票,应当对兑奖规则进行了解,其本人的疏忽,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北京体彩没有过错,28天的兑奖限期也没有加重彩票购买者的责任。据此,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了原判。(记者 李松 黄洁 实习生 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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