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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网上转账 最终入狱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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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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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高中肄业后长期在外打工,曾学过广告策划,计算机水平较高。2008年10月6日下午,王某打工的单位——洛阳一家影视公司的李经理让其帮忙,通过网络汇转一笔款子。转款过程中,心存不轨的王某佯装上网聊天,将李经理银行卡的卡号、有效期、安全码、数字证书等复制、保存到自己的QQ上。2008年10月18日,王某使用虚假身份开通了一个支付宝账号,随后登录李经理的银行卡,分10次向该支付宝共计充值5000元。事后,王某又用付款方式将上述支付宝中的5000元转到自己的另一个支付宝账号上,并将上述钱款转到了支付宝账号绑定的银行卡上。随后,自以为这些行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王某用上述钱款买了一张机票,飞到上海,再次从李经理的卡上盗取5000元,接着美美潇洒了几天。

  2008年10月19日李经理发现银行卡内的金额有异,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网监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后,迅速识破了王某的作案伎俩。2008年11月18日,躲在邯郸的王某被抓获归案。

  洛阳市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审理法院: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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