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名字被刻墓碑儿媳之列 女子告前男友索精神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9 00:46
人浏览

  分手两年后,陈静(化名)发现名字仍被刻在前男友母亲墓碑上儿媳一列,于是将前男友和其家人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陈静说,2001年,她和吕先生相识,不久开始同居,但二人并未办理结婚手续。2004年,吕先生母亲去世,家人在修碑时,将她的名字放在了儿媳一列里。2006年,两人分手。去年12月,陈静要求把墓碑上自己的名字去掉。但一个月后,她发现名字仍在,遂起诉到法院,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

  庭审中,吕先生称他已把名字处理掉,但不同意赔偿,“这谈不上对她的伤害,当时在墓碑上写她的名字也是对她身份的认同”。

  法庭将择日宣判。

  京华时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