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堂兄弟起纠纷 法官17次调解成功当天履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9 14:28
人浏览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用亲情、温情、热心和耐心去化解社会矛盾,增添了辖区的和谐。4月26日,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的法官经过17次调解,使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达成协议,并当天履行完毕。27日,当事人给法院送来锦旗致谢。

原告刘山与被告刘国系堂兄弟,堂哥刘山居住在乡村,堂弟刘国在外跑运输。2009年3月,刘国因手头有些积蓄,在城里买地皮想盖独院,怕料子丢,让堂哥来看场,管吃管住每月再给1000元,用刘国的话说是巧帮助堂哥的。不幸的是同年4月份,房顶水泥凝固后,在拆梁时因架梁的钢管掉下,砸在刘山的后背上,经鉴定是腰椎粉碎性断裂、股骨闭合性骨折。刘国支付一部分费用后不再支付。打电话要么无法接通、关机,要么说在外地送货。原告因无钱住院而被迫在家治疗,无奈之下于2010年2月份诉之叶县法院,要求被告刘国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万余元。

叶县法院立案后,为减轻当事人负担,立案法官一行三人驱车来到刘山家送达法律文书,并看望刘山的病情。到刘山家后,办案法官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原告家里一贫如洗,一个孩子失学在家照顾父亲,一个是呆痴儿,刘山的妻子见到法官时,未语先哭,受害人躺在床上也是失声痛哭。三名办案人员将随身所带的376.2元全部留给了刘山,并安慰他安心养病。

回到法庭,立案法官研究后,先后十六次到被告刘国家,被告仍是要么一言不发,要么说有事,后来就避而不见。立案法官不得不调整工作思路,第十七次来到刘国的新宅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述原告家现在的凄惨情况,……,听着听着,被告刘国禁不住潸然泪下,说“真后悔不该让你们这么跑……”,最后约定时间,双方于4月26日见面达成协议:被告刘国支付原告刘山各项费用3万元, 并当天履行完毕。

4月27日一大早,刘山的妻子拿着一面锦旗和一串鞭炮,到法庭致谢。

来源: 中国法院网平顶山频道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