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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攀抓火车掉下站台 旅客为小利险酿苦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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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调解方式成功审结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件,使受害人得到了8.9万元的赔偿金,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5月10日15时30分许,广州东开往沈阳北的T14次旅客列车停靠北京火车站第三站台,张某酒后到站台买东西,因商品价格与一男售货员发生争执。

该次列车启动前,北京火车站进行了广播并有铃声提醒旅客上车,张某仍然在与售货员争执。张某发现该次列车启动后,就追赶并强行攀抓火车。北京火车站站台工作人员见状,立即追赶张某,但张某还是掉下站台。该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T14次列车接到指令紧急制动停车。

该次列车停车后,张某被送往北京协和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某L2椎体爆裂骨折、右手食指中指远端开放骨折等。张某因此次事故共住院治疗71天,花共计49053.09元,其中张某个人支付3203.84元,45849.25元由北京站公安段筹措,最终由北京火车站垫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多方努力,在铁中院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就张某本次事故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达成了调解协议,让这个身处困境的家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赔偿。调解协议签订后,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表示会以最快的速度将赔偿金打入张某账户,铁中院也决定免除张某的诉讼费

本案的成功调解赢得了各方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充分体现铁路中院民商事审判“合法、合理、和谐”的办案原则,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中国法院网北京铁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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