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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编外法官”拉近了法庭与当事人的距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0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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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覃塘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自身优势,在陪审实效上下功夫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拉近了法庭与当事人的距离,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的桥梁。

该院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各条战线,社会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代表最广泛的民意。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提高了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尤其是在涉及家庭、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特别安排具有社会工作经验或者学校教育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久而久之,人民陪审员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具有陪审员身份的教师、妇联工作者、基层人民更是成为了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通过他们的说法调解,该院辖区的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逐年大幅度下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在强化沟通上下功夫,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该院注重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信息沟通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人民陪审员大胆地参与案件陪审;定期向人民陪审员通报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对人民陪审员的原职工作进行走访协调,保证人民陪审员有足够的时间参加案件审理。在加强沟通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陪审员培养法治意识和增强法治观念。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充分利用当地陪审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做群众工作。

据了解,2010年该院选任的1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402次,参审率达94.56%。其中刑事52次,民事350次。人民陪审员的司法实践活动,不仅有效缓解了该院案件多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而且使审判工作更好的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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