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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夜间法庭”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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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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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晚8时,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再次响起法槌敲击声,“夜间法庭”再次开庭,这是自去年11月中旬该院在全市首创“夜间法庭”以来,第16次开展“夜间法庭”开庭。

  原来,该院在受理苏某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后,鉴于原告苏某在防城工作,晚上回港口区居住,被告吴某虽家在港口区,但常年在钦州务工,很少回家。该院在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时,被告向法院提出能否在11月初利用晚上开庭的申请,因其白天工作繁忙没有充足的时间应诉,而且只能请半天假,要赶着回厂里上班。主办法官在了解到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后,立即打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在11月2日晚上召集双方到庭进行调解。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仅用半小时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据了解,该院针对部分当事人白天工作繁忙,正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不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夜间办案工作机制,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就会做出相应的夜间开庭安排,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这样的便民举措,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作者:(朱海、廖思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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