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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购受伤,商家顾客各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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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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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回顾 2007年12月3日,北京一大型超市某分店猪肉限时抢购,上午10点前购买为8元多,10点后购买价格为12余元。如此大的差价,买肉的人难免爆满。 家住该分店对面的王女士知道这一消息一大早来排队买肉。王女士站在柜台前面,其他三面挤满了买肉的人,王女士担心自己的钱包被偷,就一手捂着包,另一手去拿肉,还没等王女士拿到肉,她就被周围的人挤到柜台上,此时,王女士听见自己的左胸部一声脆响,自己感觉肋骨骨折了,在地上蹲了一会儿。后王女士找到该店的保安,保安找到经理,经理安排客服人员带着王女士到附近的某医院检查并承担当天治疗费用。经该医院检查得出的结果是胸部挤压伤,胸部软组织挫伤,后复查一次,2007年12月13日取得结果与初次检查的结果相同。 2008年4月16日,该分店店长知道此事后,又派人带王女士到医院治疗4次。后因该分店长期负责处理此事的客服人员要休产假,王女士怕负责人更换带来麻烦,遂于2008年6月18日向该分店提交11万余元的赔偿申请,该分店收到赔偿申请后当天就改变了态度。 二、有人在说谎?还是另有隐情? 商家辩称 该分店承认王女士在店里受伤,但否认在店里骨折。该店后期带王女士去治疗是出于人道主义。因为事发后1个月未检查出王女士肋骨骨折,该店曾停止给王女士治疗,但就在停止治疗的2个月后,王女士拿出了某医院出具诊断结果:左侧第7、8、9根肋骨骨折,该店就该诊断结果产生质疑。所以,当王女士提出赔偿申请后,该店告知不予支付王女士提出的赔偿,而且王女士自己垫付的4000多元的医疗费也化为泡影。 顾客自称 王女士于2007年12月到医院查过2次后,她左胸部仍然疼痛难忍,以致于影响了本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因长期请病假,她被单位辞退。王女士于当月再次去医院复诊,某医院于2008年1月29日作出诊断,左侧第7、8、9根肋骨骨折,这份诊断并不是三四个月后才作出。王女士没有想到该分店承认她在店里受伤,却否认在店里骨折。现在王女士处于诉与不诉的两难境地。 专家解说 据骨科医生介绍,如果受暴力强大,那么骨折情况当时就能检查出来;如果所受暴力不大,那么可能当时并不能检查出来,待伤后10天左右才能检查出来。 (后续情况本网站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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