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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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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出具民事一审判决书或者诉讼书都会在其中写到:如不服本判决,可以上诉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可以上诉,上级法院其实也可以裁定不予受理,那民事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范本怎么写?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陈X

  住址:xx  联系电话:xx43xx0xx

  被上诉人:陈XX,男,1966年1月2日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6010xx

  住址:XX省XX县xx街道xx河西X组XX号

  联系电话:xx5xx7xx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15)甬象民受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XX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05月0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Y-2009-NB-038),上诉人将东方明珠世纪花园N6地块3标段住宅楼工程项目委托给被上诉人组织施工,实行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制。第八条第八款约定,为保证本合同的效力,如在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经济亏损、工程款外汇或形成未结清工程材料购买款和人人工资等纠纷,一切均由被上诉人乙方自行负责。被上诉人负责经营东方明珠世纪花园N6地块3标段住宅工程项目期间,以XXX分公司名义将该项目中的1号、2号、3号、8号、9号、16号楼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案外人朱全安施工,致上诉人被朱全安诉至XXX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因此,上诉人被XXX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51,275.00元,被上诉人理应依约返还上诉人为其垫付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上诉人涉诉损失。2015年6月11日,浙江省XX县人民法院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合同纠纷是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故本案管辖应适用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XXX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上诉人认为,人民法院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认为,XX县人民法院认定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第一,上诉人同被上诉人签订的《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承包经营的表现形式之一,不应将承包方式和承包合同的性质挂钩。依《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上诉人同被上诉人签订的《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明显不符合《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第四部分第十类合同纠纷中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并不存在XX县法院所谓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故将本案定性为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在2011浙甬民二终字第555号中,将类似本案情况定性为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已开先河,故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签订的《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主体、客体、内容更定性为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且企业经营合同纠纷也不属于地域管辖的另外情况,故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上诉人有选择权,上诉人在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中级法院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20xx年xx月19日

  二、裁定不予上诉的情形

  在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以外就是不可以上诉的裁定,列举如下: 不予受理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 驳回起诉的裁定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民诉意见》第二百五十二条:破产还债案件,一律用裁定;当事人除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对其他裁定不准上诉。

  三、民事上诉期限起算点怎么计算

  15天上诉期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开始算。最后期限是12月24日,包括周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的起算,许多国家从收到法院判决、裁定之日起算,如奥地利等国家。上诉期限届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法律规定,由于法定原因延误上诉期限,可以在其原因消失后,扣除妨碍的期限不超过原上诉期限仍可上诉,但须经法院审查决定。有的国家允许在说明延期理由或原因后延长上诉期限提出上诉,不需要由法院批准,如英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范本”的相关知识,民事裁定不予受理上诉是一种特殊情形,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相关文书的书写又有了基本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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