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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签字后还能起诉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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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时候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它有效的提高了司法的效率。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签字后还能起诉吗?应该怎么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签字后还能起诉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民事调解书一经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和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或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范文

  **省**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2014)*法刑初字第154号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某,男,XXXX年4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汉族,**省**人,农民,住*县x镇xxx村x组。

  法定代理人何某某,男,XXXX年10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汉族,**省*县人,住**省道县xx镇。

  委托代理人**,男,XXXX年11月6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汉族,**省*县人,住**省*县xx镇。

  被告人齐某,男,XXXX年5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汉族,**省*县人,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县xx镇xxx村x组。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2月6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3月7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县看守所。

  委托代理人***,*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某以被告人齐某犯故意伤害罪,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某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于2014年8月4日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于2014年9月16日组织双方就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某要求被告齐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00000元。

  经本院主持调节,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被告人齐某一次性自愿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某各项经济损失48000元,定于2014年10月15付清。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某对被告何某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何某某从轻处罚。

  三、本协议达成后,双方都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互谅互让,任何一方不得滋事。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上述协议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签字后还能起诉吗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范本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方面的知识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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